关于遗产的相关讨论

发布时间 2009-10-19

关于遗产的相关讨论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在《继承法》第3、4条中有相应规定: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拥有的财产范围越来越大,可继承的遗产范围也相应增加,在实际生活中也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在夫妻一方去世时要依法确认夫妻共同财产中去世一方的财产才是遗产。这要结合《婚姻法》相关规定予以确认。如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无特殊情况,不管在夫妻哪一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去世后均会出现一半为遗产,一半为另一方财产的情况。不能单纯以表面属名人确定所有权归属。第二,在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中死亡的,肇事者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抚恤金、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被抚养人生活费归被抚养人所有,其他的应当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割。 

(山东弘蒙律师事务所 公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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