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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蒙律师事务所积极动员部署

    山东弘蒙律师事务所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积极动员部署开展好律师行业党的基础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特别是在蒙阴县司法局下发(2010)第15号和19号文件后,立即行动起来,首先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全体人员书写创先争优决心书,在学习园地张贴交流。在此基础上专题召开党员和律师会议,研究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具体的活动步骤和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所实际经研究确定创先争优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模范先锋作用,依法办所、依法办案、规范管理、规模发展,引领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自觉带头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专业、规范、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响亮地提出“党支部争创先进党支部,党员争做优秀党员,非党员律师争做优秀律师”的口号。
    主要活动内容:一、首先组织全体人员到孟良崮等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党员要重温入党誓词;二、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将党员律师身份进行公示,具体在办公桌设共产党员先锋岗桌牌,在公示栏公示党员律师的情况,佩戴党徽等,明示党员律师的身份,接受各级领导、当事人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三、配备专用律师流动法律服务车、电脑、专用法律服务电话等设备,开展流动法律服务,把法律服务送到基层,送到需要法律服务的弱势群体中,同时建立流动法律服务长效机制,长期开展下去;四、向社会公开承诺:1、对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肢体智力残疾的人行动不便需要他人照顾的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对于律师服务费可以按照规定缓、减、免;2、为社会提供免费的法制讲座,根据单位要求可以随时进行;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4、接受民主评议,经常进行内部人员对党员评议和当事人对党员律师进行评议,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改进工作。
    目前,全所正在积极按照方案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正在积极筹备“流动法律服务”工作,近期将开始开展律师流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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