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诉前财产保全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和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以上规定是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和管辖法院。
二、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认为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向需要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金额,事实和理由,并由申请人提供担保,预交申请费,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受理。
三、诉前财产保全后,当事人如何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在15天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财产保全几个问题的批复》(法释[1998]29号)中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
四、诉前财产保全后逾期不起诉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必须在15天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措施,因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被申请人有权要求赔偿。
综上诉述,诉前财产保全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运用不当,也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当事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一定要慎重。
山东弘蒙律师事务所 胡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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